合肥市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不仅仅包含分娩,还包含流产,计划生育等,因此不同的情况下,报销的时间以及报销的资料都是有些区别的。
一般的报销流程:
在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工作人员在受理后,是会签发医疗证的,这个是能够报销的前提。
之后就是生育女职工在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在工作人员核准之后,会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
办理的时间的限制:
如果是本地生育,是在女职工生育出院后次月末(30日)以后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3-4.5个月生育津贴。
如果是异地生育的话,是在生育后的四个月内进行申报,核定待遇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逐月领取规定的3-4.5个月生育津贴。
如果是急诊流产,是在流产后的一个月内,生育的话,是在生育后的四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