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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存在过渡期与追溯期 追溯期申请的3个月内到账

2015-12-0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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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佛山南海的陈女士去年7月产下一子,今年4月1日她向所在工厂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南海区社保局表示她可获得3000多元生育津贴,并告知“按照国家服务指南是次月月底前可以到账”。

直到5月末,陈女士仍未领取到生育津贴,陈女士致电佛山社保部门却被告知“资金比较大,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致电南海区社保部门却被告知“发放系统出现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账”。
    自己的生育津贴能否拿到让陈女士心里打起了鼓,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正式施行,其中,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生育保险待遇追溯期。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生育保险待遇过渡期。陈女士去年7月产子,符合追溯期时间要求。
    另外,在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指南的办理流程显示,生育津贴被受理后次月月底前将其划入参保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按照陈女士4月份办理的时间计算,5月底前她已可以领到津贴。但迟迟也未见踪影,更被有关工作人员告知申领没有具体时间表。
    究竟是什么原因致陈女士无法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生育津贴?佛山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与符合过渡期生育津贴申领情况不同,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在追溯期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津贴领取时间可放宽至3个月内。该负责人表示,这是根据佛人社(2013)8号文规定的,参保单位办理待遇追溯有关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在3个月内支付津贴。
    不过,该负责人坦言,生育保险工作从今年4月正式开展。据统计,追溯期内已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约4.5万人,生育津贴申报单位主要都是在追溯期有生育职工的参保单位,4、5这两个月到社保部门申领待遇的9126个单位中,98%以上是追溯生育津贴待遇,数量较大,涉及发放的资金较大。
    据了解,佛山市属单位首批生育保险津贴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中,其后各区用人单位申领的生育津贴将陆续发放到账。市社保局表示,由于生育津贴发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经办过程中也遇到各种不同的情况,有些单位申报资料提交不全,或资料提交后没有及时回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办理结果,从而影响了参保单位待遇发放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随着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正式开展,以及集中申领追溯期待遇人员的逐渐减少,相关流程将日益顺畅,有关政策规定中不甚明确的地方也将进一步完善。同时,市社保局也呼吁,各参保单位接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时能及时回申办地确认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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