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五险中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已经进行了下调,虽然对整体社保费率并未有深刻影响,但是未来或许会有更为完善的改变。尤其2016年二孩政策开放,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必定备受关注,有关费率下调问题,我们不妨先来了解一下。
1、2016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最新消息
人保部7月29日发布《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自今年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即结存量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额的地区,其费率将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未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则无需降低相应费率。
2、2016生育保险费率调整退费冲抵
今年10月起,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正式确认,部分参保人员但按新费率重新计算后,可退费冲抵多申报缴纳金额。那么具体退费冲抵情况怎么看?以高新区参保人员为例。
一、金额确认无误的,参保单位可在“高新区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正常提交月申报,在“地税网上缴费系统”报送后续月份的缴费数据时,自行计算生育保险多缴费用予以冲抵,抵扣截止月份以多缴纳金额冲抵完成为止。
二、如对退费(待转金)金额计算存在疑义,请至社保窗口咨询核对。
三、如参保单位2015年7月至11月生育保险存在已申报但未缴纳的费用,后续补缴费时可直接按照新费率计算缴费(即不再产生新的退费(待转金)金额),“待转金查询”页面中对应月份显示的退费(待转金)金额不再冲抵。
四、如参保单位2015年7月至11月生育保险存在未申报且未缴纳的费用,后续补月申报时,系统会自动按照新费率进行核定,单位直接按照核定金额缴费即可。页面中不再显示对应月份的退费(待转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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