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三个月开始交社保可以吗?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等材料。
4.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上海生育险合并到医疗险了吗?
上海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报销的流程将更简化。过去医疗险和生育报销不是一个系统,所以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上海生育保险属于上海城镇保险,即“五险一金”的一种。关于上海生育险的报销内容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津贴办理时间:女职工生产完的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