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携带什么材料?生育保险待遇中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2)在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的,并在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为缴费状态。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
(4)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发票、费用总清单;
(6)单位盖章的《嵊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报表》。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在计算生育津贴时,每月按30天为标准,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具体以人力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