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明年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的待遇、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都将有调整。
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由原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不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调整的同时,缴费标准也由原每月200元调整为225元。这就是说,调整以后,老年居民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每月要被扣除225元。
符合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条件、参保缴费在8年以上、一次性缴清费用确有困难的老年居民,可以实行分期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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