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尊享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2万元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1 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生存保险金。 |
祝寿保险金 | 20万元 |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200%的祝寿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已交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给付 | 累计已交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
生存保险金及祝寿保险金累积生息 | 若生存保险金及祝寿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