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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乐福健康保险产品特色介绍

2015-11-051次浏览
小新客服
目前市面上许多长期健康险均以附加险形式出现,其本质就是将返还型的寿险、养老险产品,和消费型的健康险产品"打包组合"。虽然健康险本身不带有返还功能,但是在综合保障计划的产品组合中,由于主险仍带有分红性质或返还功能,实际上实现了返还效果。同时,作为附加险的健康险可借用主险(通常指寿险)的费用,降低费率。下面来看看泰康人寿乐福健康保险计划。

泰康乐福健康保险计划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出生满30天-55周岁

产品特色

轻症多次赔:10种轻症,多次赔付,最高可达保额的1.8倍

重疾无所惧:40种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

生存有保障:生存至期满,可获得生存保险金

分红添惊喜:本产品具有分红功能,可享受稳健收益

投保示例

福女士,30岁,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泰康乐福两全保险计划,选择保险金额10万元,20年交费,保障期间到60岁,年缴保费4090元。

轻症疾病保险金:福女士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确诊轻症,按“主附险已交保费”给付轻症保险金,主附合同同时终止。意外轻症或者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确诊轻症,按所发生的与该种轻症疾病治疗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的50%给付轻症疾病医疗保险金,对同一轻症疾病可多次赔付,每种轻症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医疗保险金以2万为限,最多可给付18万。

生存保险金:福女士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我们按保险金额10万元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福女士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导致重疾/身故,或者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重疾/身故,我们按照保险金额10万元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累积红利试算(被保险人60周岁末):低档分红:11108元中档分红:43234元高档分红:75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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