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病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大病提取公积金办理事项说明
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
大病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家庭患病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患者为职工配偶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患者为职工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6.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深圳市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已在医院刷医保卡记账的,提供《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