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所需要的材料
受理时间:每月10-20日
一、 生育女职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一起的复印件两份,一份A4大小的,并写上联系电话;另一份裁剪成身份证原大小。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3、《初(再)育登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4、《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6、生育职工诊断书、出院收据、住院治疗明细、出院小结、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的原件。
二、 生育男职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一起的复印件两份,一份A4大小的;另一份裁剪成身份证原大小。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3、《初(再)育登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4、《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