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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16年度医保最低每人130元

2015-11-27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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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9月17日讯,潍坊市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开始。个人缴费标准设两个档次:一档每人130元,二档每人240元,分别享受相应档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成员应选择同一档次缴费标准参保。具体参保登记及缴费事宜,由居民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办理,中心城区居民可到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城区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手续(首次参保的,应先到所在区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截止期限和居民普通门诊签约期限为2015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请广大居民按规定及时缴费。根据往年缴费情况,建议参保人员提前缴费,以免大量人员集中在后期缴费而长时间排队等待。

居民如何参保?

(一)在校中小学生

1、未参保学生。新入学但往年未参保以及本校其他年级往年未参保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持户口本直接到居住地所属社区、街办参保。其中非奎文户籍的学生,可在本校所属社区、街办参保登记。按年缴纳,学校不再代收居民医保费。在社区、街办参保录入完成后,家长或学生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城区任一建行网点自行缴费。

2、已参保学生。往年已缴费的学生,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到城区任一指定银行网点自行缴费。

3、户籍为潍坊地区内、奎文区以外的学生,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到参保地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缴费凭证给本学校;潍坊地区以外的学生,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属社区、街办办理参保录入,然后到建行缴费。

4、所有参保缴费的中小学生均需将缴费单据或缴费凭证交学校登记,由学校统一提交到区社保中心。

5、原已按学制缴费的学生,不再补缴个人缴费差额部分,按其预缴费年度,享受第一档缴费标准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在校大中专及高中学生

辖区内在校大中专及高中学生在本学校参保缴费,学校代收代缴医保费。

(三)辖区居民

1、未参保居民。往年未参保登记、缴费的居民,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到居住地所属社区、街办参保。参保录入业务系统后,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城区任一建行网点自行缴费,银行反馈缴款单。非奎文户籍的常住居民,凭居住证、购房合同、房产证、单位证明等任一材料到所属社区、街办办理参保录入,然后到建行缴费。

2、已参保居民。往年已缴费的居民,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到城区任一建行网点自行缴费。户籍为潍坊地区内、奎文区以外的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到户籍地参保缴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指出,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时,为了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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