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因私普通护照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如实详细填写“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当场照像办理(证件工本费200元)
二、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除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填写申请表外,根据申请事由的不同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旅游的公民须出示具有港澳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开具的全额发票(交验原件)(不收费)2、申请从事商务活动的公民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近期纳税单(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及单位派遣函。非法人代表申请,还须出示企业近期人员名单册和工资报表(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3、申请探亲的公民须提交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境处亲属的身份证及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复印件。(证件收费100元,一次签注20元,一地多次签注100元)
三、国家工作人员等“报备”人员还须在申请表上加盖报备机关公章。
四、以上收费均不含照像费和特快专递费。
五、不得代办。
六、办理地点:仙桃大道公安局门面二楼出入境办证大厅(在正常工作日内办理)。办理的工作时限均为10个工作日。咨询电话333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