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保险费
保险金额:1000元单位:人民币元
被保险人身份
年龄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
0岁至5岁5744
6岁至15岁4028
16岁至30岁3525
31岁至40岁4028
41岁至50岁4834
51岁至55岁6042
56岁至60岁7049
61岁至65岁7553
66岁至70岁(续保)140100
二、分期交费费率(按年保险费的百分比计算)
交费方式半年交季交月交
百分比50%25%9%
注:
1.上述费率表是参考各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平均保障水平,并结合本公司的给付标准确定的参考值。该费率表的给付标准为,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为90%;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详细费率,给付比例为7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公司)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上述给付标准进行适度调整。
2.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最低为2000元,低于2000元的,需报总公司备案。
3.各分公司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基准费率的30%范围内进行浮动,以确定当地执行的费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