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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新的社会保障卡管理规定

2015-12-1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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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正式颁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4年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的通知》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两条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的完善了我国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工作。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4年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276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文件有关要求,今年我市将为城镇各类参保人员免费发放全省统一发行的社会保障卡,该卡将替代我市各级医保部门发放的医保卡,并将用于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的发放、领取及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为规范我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和管理工作,提高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来源
 
依据全省社会保险联网数据,经与公安人口信息库进行比对,由省厅统一制作满足制卡要求的社会保障卡,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与日常管理
 
(一)社会保障卡的发放管理
 
社会保障卡发放是一项长期工作,将按照制作进度要求分批到达各级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分多个批次进行发放。
 
1、发放方式
 
城镇社会保障卡发放人群主要分为单位参保人员和灵活就业、无雇工各类工商户、企业已退休、居民参保人员。根据发放人群的分类,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发放:
 
单位参保人员采取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通知单位,由单位到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或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统一办理领取手续,或者由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发放的方式。
 
灵活就业和居民参保人员采取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发放或社区发放的方式,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也可与当地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沟通协商,委托合作银行进行发放。
 
2、发放管理
 
社会保障卡入库后,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应按参保人员类别对社会保障卡分类整理,并通知各类参保人员至指定地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1)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应派出领卡专员(至少2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指定地点领卡。领卡专员领取《社会保障卡批量领取发放花名册》,在确认社会保障卡外包装完好,清点核对箱数及箱内卡数准确无误后,填写《社会保障卡批量领取确认单》并盖单位公章后反馈给当地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各单位领卡后应尽快发放,并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反馈社会保障卡发放信息,将卡面信息错误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卡片(问题卡),及无法完成发放的卡片(余卡)交回,同时报送《领卡人联系方式》(Excel格式: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U盘或发邮件至当地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工作邮箱。
 
(2)灵活就业、无雇工各类工商户、企业已退休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灵活就业、无雇工各类工商户、企业已退休参保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或社区办理领取社会保障卡手续,领卡时须填写《社会保障卡领取确认单》。参保本人无法到场领卡,可委托代理人代领,代理人须出具持卡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在发放社会保障卡时,应告之参保人员到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合作银行开启金融功能。
 
(二)社会保障卡的日常管理
 
1、申领
 
凡在赣州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人员,均应申领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的首张社会保障卡由省级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统一印制,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费。
 
2、密码解锁重置
 
(1)社会保障卡密码分为社保账户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为保障账户安全,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须及时修改社保账户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
 
(2)社会保障卡已统一设置社保账户初始密码为123456,持卡人可到江西省范围内任一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修改社保账户密码。持卡人遗忘社保账户密码或连续六次输入错误社保账户密码导致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被封锁的,须持社会保障卡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江西省范围任一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保账户密码解锁重置。
 
(3)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密码的修改、重置,持卡人须到联名合作银行营业网点遵照其有关规定办理。
 
3、挂失解挂
 
(1)持卡人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包括社保功能挂失和金融功能挂失。双向挂失后,该社会保障卡所有功能不能使用。
 
(2)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挂失分口头临时挂失和书面正式挂失。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口头临时挂失,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0797-12333咨询服务电话办理,口头临时挂失有效期为5天,逾期将自动解挂。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书面正式挂失,须在口头临时挂失有效期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持卡人挂失的社会保障卡在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的,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解挂手续。
 
(4)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挂失、解挂手续按照联名银行规定执行。
 
4、补(换)卡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持卡人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换领新卡:有效期满的(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期限为10年);出现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的;卡面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发生变更的,应先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办理信息变更,再办理换卡申请;因质量原因导致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的;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手续的;其他原因导致社会保障卡无法使用的。
 
(2)持卡人凭旧卡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赣州市任一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补(换)卡手续,填写《社会保障卡业务申请表》。
 
(3)持卡人补(换)卡须缴纳32元/张的补(换)卡费用,该收费标准经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准(赣发改收费字〔2012〕2470号),全省统一执行。
 
(4)持卡人在办理补(换)卡手续1个月后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领取新卡,申领地即为发放地,补(换)后的新卡社保功能密码默认与补换前老卡的社保密码相同,同时持卡人应到联名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
 
5、临时卡
 
(1)在社会保障卡制卡、补换和挂失期间,为不影响参保人刷卡就医等用卡需求,参保人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不具备金融功能,有效期为90天,到期后将自动注销。
 
(2)参保人申领临时卡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填写《社会保障卡业务申请表》,并缴纳10元/张押金。该收费标准经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准(赣发改收费字〔2012〕2470号),全省统一执行。
 
(3)临时卡领取后将自动启用,临时卡的初始密码默认与正式卡一致。
 
(4)持卡人应妥善保管临时卡,在领取正式卡后应及时将临时卡归还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否则正式卡的社保功能将不能启用。如临时卡完好无损,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将临时卡收回注销,退还持卡人10元押金。如临时卡丢失、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将对临时卡进行注销,押金不予退还。
 
6、注销
 
持卡人在我省终结社会保险关系,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办理时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险关系终结证明,先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注销手续,再到联名合作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注销手续。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注销按照联名合作银行规定执行。已销户的社会保障卡卡片由联名银行收回,并按制度定期进行销毁。
 
7、代理
 
(1)持卡人无法亲自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业务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须出具持卡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卡人和代理人共同填写签印的《社会保障卡业务代理委托书》。
 
(2)持卡人死亡的,代理人应为持卡人的直系亲属,须同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直系亲属证明、代理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方案,认真组织好这项工作,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且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建设的通知》(赣人社明电〔2013〕13号)有关要求,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集中办理的场所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并配备工作人员,开展社会保障卡的日常业务办理,为持卡人提供服务,同时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沟通协调,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卡“发得出、用得好、管得住”的要求。
 
2、加强运储管理
 
各县(市、区)收到社会保障卡时,应确认外包装是否完好,清点核对箱数准确无误后,填写《出入库交接单》,在卡系统中进行入库操作,设置社会保障卡仓库,配备专职社会保障卡管理员和仓管员,做好社会保障卡仓储、出入库登记、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
 
已经成立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的县(市、区)应明确指定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为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尚未成立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的县(市、区)人社局,应明确指定局机关某科室负责并牵头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4、做好宣传与咨询工作
 
各县(市、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当地社保、医保、农保等有关经办机构和各合作银行,共同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工作。在发放过程中,对社会保障卡发放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电话咨询服务热线0797-12333进行咨询,或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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