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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8个问题解答

2015-08-05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一所三级医院、一所二级医院变更为两所综合医院和一所专科医院;二是异地居住人员返回哈市居住后,应及时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原来取消后不得再次申请办理,而现在可以在取消后一年再次申请办理

生活报11月20日讯 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针对近期参保人员咨询较为集中的8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市民如有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可拨打电话:87383555。

一问:变更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与原来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主要有两点变化:

一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一所三级医院、一所二级医院变更为两所综合医院和一所专科医院;二是异地居住人员返回哈市居住后,应及时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原来取消后不得再次申请办理,而现在可以在取消后一年再次申请办理。

二问:原来申请过异地居住就医的参保人,如果想按新的异地就医要求变更定点医院,应如何办理?

答:需要携带原《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及新填写的《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经所选择医院及退休单位或异地居住地社区盖章确认的)到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定点医院变更。

三问:对于所选医院的等级有什么要求?

答:对于医院的等级没有限制,可同时选择三家三级医院或两家三级医院、一家二级医院或一家三级医院、两家二级医院等,由参保人本人自行选择。

四问:个人账户划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参保人,近期发现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中不再有个人账户划入,应该怎么办?

答:请提供本人的哈尔滨银行账户复印件(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个人账户金额将划入本人哈尔滨银行账户中。

哈尔滨银行账户可以提供:

1、本人社会保障卡,请本人提前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哈尔滨银行更改社会保障卡上的哈尔滨银行账户的密码(初始密码000000);

2、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更改社会保障卡上的哈尔滨银行账户密码,请办理本人的哈尔滨银行储蓄卡。

五问:成功申报慢性病后,怎么办理慢性病卡,慢性病补贴如何使用?

答:不需要办理慢性病卡,成功申报慢性病的人员二代社会保障卡里即有慢性病账户。参保人员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到有慢性病窗口的药店购买申报病种相关的药品,可直接用慢性病账户进行结算。

六问: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死亡后未及时办理出院结算,该人员社会保障卡已封锁,如何办理出院结算?

答:医院或死者家属需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与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一科联系。死者家属申请解锁手续:死者的死亡证明、注销的户口、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代办人户口、身份证,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审核一科填写《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延迟录入申请表》。解锁后审核一科根据申请表中联系电话通知代办人进行结算,并预留2个工作日的结算时间。

七问: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退保应携带什么材料?

答:1、人员死亡: 参保单位:U盘、加盖公章的《人员死亡备案表》、《银行账号确认单》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哈尔滨银行存折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转出统筹范围外:在统筹范围外地区的劳动合同、调令或出国护照。

3、升学:录取通知书。

八问: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应携带什么材料?

答:1、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U盘、加盖公章的《人员退休亡备案表》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离)休(职)待遇审批表》;

2、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U盘、加盖公章的《人员退休亡备案表》、《哈尔滨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及《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3、灵活就业人员:《哈尔滨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及本人社会保障卡;

4、享受改制、并轨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哈尔滨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哈尔滨市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中、终止)转移单》及本人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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