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3日在成都召开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城镇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下一步将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自1998年通过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社会保障线以来,全国有24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1900多万人实现再就业。医疗保险也从1998年底开始建立新制度,目前参保人数已经超过1.6亿元,实现了公费、劳保医疗向社会保险制度的转变,基本解决了单位负担偏重的问题。
由于制度方面的缺失,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明显滞后,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和务工农民的社保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多方筹资机制,使城乡社保不低于低保水平,制度缺失和制度不衔接问题也将得到重点解决,依据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同保障标准将形成长效机制,使城乡居民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