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全省3万余名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已有2.8万余人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的范畴,通过财政补助和个人补缴养 老保险费,使他们老有所养,解除了后顾之忧.
据介绍,早在2001年,湖北省为了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的问题,对全省民办教师采取"三 个一批"的处置方案,即转正一批,内部退养一批,辞退一批."三个一批"的方案对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的民生 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他们的生活普遍比较困难.
2009年,为彻底解除被辞退民办教师的后顾之忧,湖北省委,省政府经过反复研究 和讨论,决定将他们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并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拿出方案.
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巡视员周祖荣介绍,对被辞退民办教师,湖北省采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根据2001年相关文件规定被辞退的民办教师,补缴 社保费最早从1996年算起,到他们被辞退的时间为止,1995年12月31日前其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比例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的20%,其中12%由财政补贴,8%由个人缴费.被辞退之后的社保费由个人续缴,缴足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按月养老金.
考虑到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缴费能力有限,湖北省规定,对每人社保费再补助1万元,其中省财政补6000元,地方财政补4000元.周祖荣说:"按15年缴 费期限来算,全省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个人缴费平均为2万元至3万元,加上财政补贴的1万元,每人实际只需缴费1万多元."
从去年9月开 始,按照"教育部门认定一个,经办机构办理一个"的要求,相关部门紧锣密鼓,加强督办,使辞退民办教师参保工作顺利开展.据介绍,根据2007年湖北省政 府的统计数据,全省辞退民办教师总人数30334人,截至去年年底,教育部门认定应参保28737人,已经参保280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