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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今年起再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12-03-1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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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月20日10:00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西院主楼216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1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综合考虑2011年物价上涨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按照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水平,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将在近期抓紧组织实施,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今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1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在回顾2011年中国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时表示,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31元。

尹成基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制度,20个省份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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