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首届“北大经济国富论坛2012”上表示,2012年相关部门将继续推进全面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而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加上城镇职工已经实行的养老保险,2012年将有6.6亿人纳入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预计“十二五”末将有超过8亿人纳入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累积结余预计可达2.7万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的累积结余在1.9万亿元左右。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成为非常严峻的课题。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超过60岁的老年人已达1.74亿,约占总人口的12.8%,2030年前后,我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影响巨大,但我国现行养老制度仍在完善中,由于历史负担沉重、现有养老保障制度补缺尚未完成、管理体制仍未完全理顺等一系列问题,致使我国现有养老保险资金存在来源单一且收入不稳定、个人社会保障账户不充实、养老保险资金缺口较大等一系列问题。有关专家指出,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尽快改善,很有可能成为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制约因素,甚至成为保障养老安全的重大隐患。
胡晓义表示,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研究安全、收益稳定的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他认为,世界经济动荡使我国社会保障面临巨大挑战。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安全第一”是第一原则。
不久前刚刚发布的《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社会蓝皮书)认为,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成。
据介绍,2011年6月,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试点工作从2011年7月1日启动,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11年,新农保试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要达到60%,2012年实现全覆盖。为做好试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新试点地区在2011年10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新农保养老金发放到位,尽快启动适龄农村居民参保工作,争取在12月31日前完成2011年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为做好城镇老年居民参保资格认证和登记等工作,要求各地结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确保在2011年10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尽快组织未参保城镇适龄非从业居民参保缴费。所有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尽早准备,安排力量,摸清底数,做好预算,打好基础,确保2012年全部启动两项试点工作时开展养老金发放和参保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