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1日起,河南省的公民如果发现参保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等在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等环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如情况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最多5000元的奖励。
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3月10日,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在收支、管理等环节发生的23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可按照查证属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2%至5%领取奖金,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10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如果案情重大,并且一次性追回社保基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可在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对举报人增发奖金。
据介绍,河南省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对象是具名的举报人,举报人领取奖金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各省辖市都已经设立了举报受理部门,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