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于2005年启动社会保障卡试点工作,目前已制发卡约46万张,具备医保卡、诊疗卡及养老保险、公积金查询等功能。《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定了相关业务部门对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卡的使用范围等内容,并规定各政府部门不再发放其他类似的智能卡,已经发放的要逐步纳入社会保障卡体系,以尽快实现“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目标。
社保卡问答:
一、持有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外地人能否享有本地市民相同的待遇?
答: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只是广州市政府在信息化时代提供的一种便民服务手段,它主要的发行目的是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下,让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障人员更方便和安全地享受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持卡人享有的具体待遇由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规定。如在本市参加医保的非户籍人员,可以与本市户籍居民一样在全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享受本市医保待遇。
二、哪些人能够申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
答: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发放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参照《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办法》发放社会保障(市民)卡。也就是说,不论户籍,只要在广州参保都可申领使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
三、申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要收费吗?
答:市民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时需依法缴纳工本费,在领卡一年内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而换领的除外。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3〕167号)规定,目前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本费每卡为20元。
四、持卡人可以到哪里办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业务?
答:持卡人可以到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代理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相关业务。可办理的具体业务是:社会保障(市民)卡挂失、解除挂失、补卡、换卡、注销、更新信息、信息查询、医保帐户密码变更。
五、申办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后,我的医保卡还能使用吗?要不要收回?
答:申办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后,在该卡未正式启用前,原医保磁条卡可以正常使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正式启用后,原医保磁条卡同时自动注销,由本人自行销毁。
六、 目前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已开通了哪些功能?
答:目前,我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已开通的功能有:医保支付、诊疗卡应用、公积金查询、养老金帐户查询、医保帐户查询、社保参保信息查询。
七、如果我在使用中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答:根据问题类型不同,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不同的部门寻求帮助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