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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立法形式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2011-05-1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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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审议时,法律草案规定的覆盖面还是有限的,这三年的过程也是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推进的过程,也是公民、企业和政府社会保险意识提高和增强的过程。现在的社会保险法,是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体现了统筹城乡原则。社会保险法草案在三年的审议...

中国网北京10月28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今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刚通过的社会保险法主要有三大亮点。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该法将于2011年7月1日实施。

  信春鹰说,社会保险法自2007年12月第一次审议到今天通过,差不多审议了三年,共审议了四次。可以看出社会对这部法的关注,而且也可以看出这部法涉及的问题非常重大,涉及的制度特别复杂。

  信春鹰说,刚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有一些亮点,有一些制度上的突破,主要是:

  第一,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第一次审议时,法律草案规定的覆盖面还是有限的,这三年的过程也是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推进的过程,也是公民、企业和政府社会保险意识提高和增强的过程。现在的社会保险法,是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体现了统筹城乡原则。社会保险法草案在三年的审议过程中,努力的方向就是综合考虑城乡的社会保险体制。比如,对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模式大体上是一致的,资金来源、筹资的方式、待遇的标准也正朝着一个一致方向努力。

  第三,这部法律突出了参保人员合法权利,在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始终以保护参保人的权利,以提供政府服务为重点,很多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是要保护参保人的权利。比如,原来制度是参保15年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现在的设计是有些人到退休的时候不到15年,也有一个衔接的路径,在农村或者是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里面能够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方面负责人回答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案问题。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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