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资源,强化社会保险服务职能,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从2009年10月1日起,萍乡市启动了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缴、统一稽核、统一行政执法,成为全省首个实行“五险合一”统一征缴的试点地市。
实行“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工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提供了诸多方便,可以降低运行成本,更好地提供优质服务。单位参保缴费只要到设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五险统一征缴办公室,就可以一次办理完毕五项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缴费基数统一按参保人员平均工资申报。五险统一征缴办公室按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以及各险种的缴费费率,下达征缴计划,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各单位则必须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自行选择险种,缴费可采取银行托收、支票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社会保险一体执法。“五险合一”统一征缴还要求各单位建立社会保险专管员制度,确定社会保险专管员,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配合搞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稽核稽查等工作。
同时,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了缴费基数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支撑能力,健全了萍乡市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