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完善,保障功能已经能基本满足各类参保群体的需求。于是有部分参保人员就认为自己再投保商业保险就是重复投保,没有多大的价值。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特地提醒参保人员,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在参保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再投保商业保险才能更好地为自己做好保障。
下面我们就通过保险的性质、保障个体以及保障责任三个方面来看一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一,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由政府机构出面策划、经营,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本着社会效益优先、非赢利性的原则,意在实现劳动者生存权利,补偿劳动者的基本收入;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二,保障个体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推行的,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三,保障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自我保障性等功能,具有缴费低、保障面广的优点,但社会保险的保障责任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并受到一些条条框框的限制;商业保险虽然缴费相对社会保险要高,但险种比较齐全,保险范围较广,保障责任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也是不同的,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和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
通过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也可以看出,参加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有益的补充。只有把这两种保险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份充足的保险保障,才能让我们真正得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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