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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会昌县实施统一缴费基数实行差别费率捆绑征收保费

2015-08-1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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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三险”征缴在核定当年新缴费基数之前所办业务为正式业务,不是预征缴,各参保单位应按照正常业务流程按月如实办理人员增减、缴费等各项业务。待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之后,各参保单位应及时办理新基数的核定业务。

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会昌县实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三险”统征,统一缴费基数,实行差别费率,捆绑征收保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手机短信、有线电视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同时,编制通俗易懂的条文式小册子,做到基本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下发催缴催保通知书。对未参加“三险”统缴的单位和企业,每个季度下发催缴通知书,直到单位、企业全部参加三项保险为止;三是简化手续,提升办事效率。参保单位和企业可以通过QQ或公共邮箱完成参保或变更初审,减少经办人员折返路的麻烦。截止到4月底,全县参加“三险”统征的单位、企业一共有212个,参保人数12400 人,占全县用人单位和企业的62 %,比“三险”统征前增加86个,人数增加 8657人,城镇职工、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基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124万、41万、33万。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之后,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核定缴费基数流程进行基数核定,缴费工资之和应按当年1月份的参保缴费人数进行核定,并在使用新基数缴费的当月进行缴费金额补差调整。中途暂停、调离或死亡的人员以及等待批退休暂停人员不进行补差调整。中途新参保人员或新调入参保人员只按照在最新单位参保缴费基数和月数进行补差调整。参保职工中凡当年在基数核定前有提高退休待遇等情况的退休人员,在基数核定时进行补差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仍按照当年7月份至次年6月份为一个业务年度进行缴费基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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