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转出地社保局申请转出;
2.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当场办结);
3.交至转入地(南京市人社局),申请转入;
4.转入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大约15个工作日);
5.交至转出地;
6.转出地再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大约15个工作日) 。
一.南京社保转移到其他地方
社保转移的内容,包含个人账户资金和缴费年限记录。我国的职工社保中,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设置了个人账户。
因此,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只有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需要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和缴费年限记录。
通常,职工养老保险需要累积缴满15年,才能够有资格办理退休;而职工医疗保险要求累计缴满15年至30年(各地区有一定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才能够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也就是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所以说,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可能转移的个人账户资金并不是很多,但是转移的缴费年限记录非常重要。
二.网上怎么办理社保转移?
为了方便大家转移社保,多地开通网上办理服务,具体流程如下:
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拟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
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参保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
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下载“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以及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特别注意: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接入了该系统,其他地区还在陆续接入中。且该系统只能办理“职工养老报保险”的跨省转移,不能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的转移,也不能办理省内转移。
如果转入地尚未开通该系统,参保人必须在原参保地办好社保关系转出手续,拿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再通过转入地的系统进行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