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卡开通银行卡功能有哪些方法?
1、2016年4月14日前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且金融账户已激活的参保人,可通过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系统、微信平台(尚未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等渠道“确认”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次日生效。
确认成功后,该金融账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金融账户未确认的,原向社保窗口提交的银行账户仍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但社保窗口不再受理账户变更业务。
2、持卡人可持身份证、金融社保卡前往发卡银行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金融账户自激活之日次日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
3、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自2016年4月14日起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也就是说现在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次日该账户默认为参保人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无论是否办理金融社保卡,参保人均可通过市社保局官网进入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查询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账户。
二、激活社保银行卡功能步骤是什么?
1、拿到社保卡时是没有激活的,激活需要本人带上身份证。
2、以及银行卡到发卡银行办理开通,设置密码。
3、办理激活时需要按手印,不可以代办。
4、或者可以去社区居委会,出证明让人代办理。
三、社保卡怎么办理?
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
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
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