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讯:昨天,北海市开展“走进社保卡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对于新老社保卡有何不同以及相关问题向广大市民进行解读。
社保卡有何功能
据悉,社会保障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制作,加载商业银行金融功能的最新一代(IC)社保卡。
社保卡正面为国徽图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即居民个人身份号码)、社保卡号、发卡单位印章及发卡银行标志、银行卡卡号等信息。
据介绍,目前,我市发行的社保卡主要具备社保和金融功能。
其中,在社保功能方面,持卡人可持社保卡,通过社保机构服务点查询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缴费情况及所享受待遇的情况;同时,持卡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门诊就医或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凭社保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而在金融功能方面,社保卡激活金融功能后,可以作为一张标准的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购物消费、投资理财、公共事业缴费等功能。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邓俊南介绍,每张社会保障卡内设有社保账户与金融账户,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发卡银行负责管理,两个账户完全独立,账户内的资金不能互转。社保账户用于社保应用;金融账户用于金融应用。
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须按照有关规定激活社会保障卡的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才能使用,同时要分别设置密码,以确保个人账户的安全。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金融账户激活后,社保账户将在24小时后自动激活。
社保卡与医保卡有何区别
据邓俊南介绍,持社保卡在我市辖区内看病、购药,与原医保卡的使用方法相同。但是与医保卡相比,社保卡持卡人在全区实现互联互通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基本不变,异地就医医保待遇、报销比例等按照参保地政策及标准执行。
“以往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先垫付医疗费,再持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但有了新的社保卡,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审批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无需垫支大额医疗费用,
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住院费等医保费用。”邓俊南说,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费用垫支多”、“报销跑断腿”等问题将迎刃而解。
由于制发新的社保卡有一个过程,我市采取新老卡过渡的方式,过渡期间没有领到或没激活社保卡的,原医保卡仍然可以使用。但是社保卡一旦激活,新社保卡将会自动代替医保卡,原持有的医保卡将同时作废,原卡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的社保卡内。
制卡、发卡工作还在进行中
据了解,社保卡的发卡对象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发放社会保障卡。社保卡由各地按工作进度逐步发放至各类参保人群。
社保卡委托合作金融机构分批次发放。目前我市共有5家银行纳入社保卡发卡合作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另外,单位职工(含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参保人员社保卡由单位统一领取发放;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领取发放;个体人员由所在社区通知或公告到指定的银行网点社保卡服务窗口领取。
据了解,2015年我市上传制卡数据45万条,截至2016年2月底,全市完成制卡30多万张。从去年9月开始,我市开始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社会保障卡,目前,市本级实际发放卡9万多张,待发放卡15万张。
据邓俊南介绍,制卡以及发放卡的工作正在继续进行中,我市计划在今年年内完成全市的发卡任务。但由于参保人员人数众多,制发卡工作量较大,将新社保卡发放到每一位参保人员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还请广大参保人员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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