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铜陵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铜陵市中小学生基本医疗需求,2015学年度(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中小学生医保参保工作启动,参保资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中小学生居民医保费实行预缴制,按学年缴纳,2015学年度个人缴费暂按80元/人·年预收。
据悉,中小学生医保的参保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托机构在读的学生。各校统一为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资料变更、代收保险费等业务。参保资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入学前已在社区参保的新生一律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社区参保关系自动停止。2014学年度已在本校参保学生自动延续居民医保关系。不愿参(续)保的学生须填写《自愿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未参保学生将不再享受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因学校原因未能按时给学生参保缴费的,发生的费用应由学校或有关责任人承担。
中小学生居民医保费实行预缴制,按学年缴纳,2015学年度个人缴费暂按80元/人·年预收。各学校代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到铜陵市社保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网点缴入城乡居民医保归集户。
据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2015年9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逾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月至2016年8月31日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可享受的待遇项目包括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意外伤害治疗、规定病种、住院治疗、大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医疗待遇按照铜陵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参保学生患疾病经诊断需住院治疗的,须持社保卡到铜陵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治疗结束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结清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即可。因病需转外地治疗的,须经铜陵市三级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单,并报铜陵市社保中心审批备案,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转诊转院审批表、医院出院小结、住院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社会保障卡到铜陵市社保中心按规定报销。铜陵市原社保卡可继续使用至2015年12月31日,已经领取并激活新社保卡的人员,原社保卡停用。新社保卡未申领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铜陵市参与社保卡发行的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邮储、徽行、农商行、皖江行8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咨询申领。
新的社会保障卡山没有得到与原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保险学生,因病住院需要使用社会保障卡,可办理临时卡,参与的学生不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没有医疗社会保障卡,医保基金的医疗费用吗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