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省内转入程序:
(备注:四川省内户籍人员暂不将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成都)
(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参保后,可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申请时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查询清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4)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及相关资料(具体资料请咨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5)参保人员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养老保险省外转入程序:
(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参保以后,可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申请时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