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计划实行社保税

2012-06-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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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实施,对于整个国家和人民来书都是非常重要的。它有效的改善了一部分人民的生活,是一种利国利民的策略。日前,我国财政部已经计划要实现收取社保税以促进社保的实施。

人社部专家力挺社保费体制,称以“税”的形式不周全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社保税在欧洲等高福利国家属于所得税形式,在我国将成为独立税种。

继酝酿开征物业税之后,万众瞩目的社会保障税也开始提上日程,被财政部纳入研究开征序列。

4月1日,财政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发表《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文。文中再次强调“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其中,“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一句豁然面世。

中国的税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从种种迹象看已经步入快车道,温家宝总理4月1月在《求是》杂志郑重阐述了《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的论述。

但是,对于习惯了社保缴费形式的中国老百姓将如何看待社保税问题,相信今后随着社保税的研究进程会引出很多争议。因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基本失业保障三大部分是每个人生存的基本保障,制度上稍有偏差就会引起社会骚动。

财政部官员:“费转税”难度不大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认为,由现在的社保费转向社保税,尽管全国各个地区存有差异,但转制过程难度不会太大。就现有的情况看,未来最主要的难点是可能存在不同认识、不同意见。但总体看,没有硬性障碍。

不过,贾康强调,研究社保费跨入社保税领域,还有很多具体的细致工作要做。要做好,(国务院)每个部门的前期调研工作就不轻。

我国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与欧洲发达国家普遍设有社保税不同的是一直采取了社保费这一方式。社保费与社保税之间存在一定区别。

昨天,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说,社保以“费”的形式征收,有个重要问题是社保费可以与个人账户待遇水平挂钩,如果作为一种税种就不存在挂钩问题。一个人社保中原先国家和企业的交纳比例就要彻底取消。“比如说,你上交的是社保税后,国家和企业就没有义务为你负担责任。但是上交社保费,国家和企业就有负担责任的义务。”

由于我国各个省区的经济状况不同,社保费缴纳比例历来存有差距。一旦把社保费变成社保税,从国际惯例分析,不可能形成多等级的纳税体系。

对此王朝才说,只能统一标准征收,统一标准发放。社保税在欧洲等高福利国家属于所得税形式,在我国将成为独立税种。

从国家层面看,社保费设立了个人账户,所缴纳的社保费均由中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统一管理,社保费国家不可能挪用;而变成社保税,因为是税,进入财政,那么政府就可能任意支配这笔收入。

王朝才强调,社保税与社保费的性质不变,基础是解决每个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想要过好日子,还得个人再参加商业保险。

人社部专家力挺社保费体制

昨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解释了目前社保费管理层面的情况。他说,人社部一向主张社保费体制。从社保体系建立之后,整个社会的社保收支与管理都由人社部来负责,也已经造就了一支熟悉社保、了解社保的专业化队伍,社保费是先收先付制,以“税”的形式将无法周全。

据苏海南介绍,由人社部征收会更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直接掌握劳动者的工资等数据,便于在摸清缴费情况的基础上,更好地做好养老待遇调整等问题的决策。这种数据的统计,与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不一样,某种意义上说,它不是一种公共产品,国家一般部门收集不到。

苏称,从国际上看,现今有150多个国家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其中有90多个国家采用税收(加社会保障税、工薪税等)形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但都是基于本国国情确定各自实施办法,大多是税收与缴费混合模式,有的费与税的界限也并不是很分明,如英国的社会保障税实际称谓是“国民保险捐或国民保险缴款”。

苏海南介绍,发达国家的社保税一般都经历了一个发展完善过程,初期税率比较低,覆盖面小,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改进收缴办法、拓宽项目和提高收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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