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不交社保吗?
其实试用期也是要交社保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是形成了劳动关系,就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相关的费用。也就是说,只要双方之间建立了合同的关系,并且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需要缴纳社保,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员工的生活以及医疗费用保障而进行的强制性缴纳的保险,即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作出规定,必须进行缴纳费用,双方不能进行自由协商解决。
另外,对于社保要缴纳多少,也是需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这种约定在法律效益下也是没有作用的,算作无效。
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试用期间单位不买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对此也有权提出要求,如果单位拒绝这些正常的要求,可以进行投诉。
总结一下,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因为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对公司的惩罚: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规定,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和社保局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
最后,试用期未缴社保,可以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是还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具体可以去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