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允许补缴社保的情况须是出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应缴但未缴社保费用。
对个人而言,不论是北京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不能“想补就补”。由于职工社保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上社保。
也就是说,只要是有单位的人员,不论是否北京本地户籍,都应参加社保。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只存在由于“单位原因”造成漏缴,不会存在“个人原因”未缴社保费用的情况。
如果确实出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社保的断缴,用人单位应向社保部门提出,为参保人申请补缴。
那么外地社保怎么转移到北京呢?按照规定,对于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或者超过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须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1.在北京就业并参保缴费。
2.需要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北京的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单位辞退造成的失业,社保断交可以领取到失业津贴。
以北京市为例,具体领取标准为:城镇户口职工,前四年,每满一个自然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津贴。
从第五年开始,每增加一个自然年多领一个月,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北京市每月可领取1700元左右;农业户口职工,每满一个自然年可以领取一个月失业津贴,最多可以领取12个月,北京市每月可领取12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