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最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商业保险重的重大疾病保险其实没有必要买。当然仅仅针对与我这种情况。
1.我有完善的社保+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如果罹患大病,医疗费可报销90%以上。
2.我和公司签了长期合同,我不离开公司,则保险一直有效。退休后也可以达到这个报销比例(我父亲已经退休多年,社保仍然可以达到90%以上的报销比例)。几乎没有需要商保补充的问题
3.自付10%的比例,用家庭流动资金应付应该没问题。假如重大疾病需要花费30万,自己准备3万流动资金即可。但是如果购买重大疾病保险,30万重大疾病每年的费用可能要几千甚至上万,而且大部分可能性是不中奖直接消费掉。这样一比较,还不如准备3万流动资金划得来。
4.关于自费药,目前社保范围外的自费药,商业保险能给予报销的也很少。
5.关于得了重大疾病后的收入补偿问题。即使30万重大疾病险是补偿收入的,其实也是杯水车薪。一般得了合同上的重大疾病,绝大多数可能是丧失劳动能力,而不是几年的收入问题。那时候该考虑的不是钱的问题(社保已经能够解决钱的问题),而是如何保证得病后的生存质量。一个人生观的问题将会最重要地浮现出来。而重大疾病保险所能给予得病者的,是一个瞬间的心理安慰,过期作废。
所以,真正给自己建立保障,第一步就把社保政策研究透,尽快解决自己的社保。这样就做到了大部分大病保障了。
当然重大疾病保险也有它的作用,但是我认为买任何东西都要注意价格。重大疾病保险再有用,从它的价格来看,性价比则太低。
就好比中石油是只好股票,但如果卖48.6,肯定就不能说它是只好股票了,呵呵。
同样的道理,30万重大疾病保险是有用处的,但是如果每年需要交12000保险费,连交20年,那就需要掂量掂量了。
满意答案:
重疾之可怕之须防备,可怕的不是得了要OVER,可怕是得了不OVER。
在OVER之前拖上半年至三五年,把家产全部掏空再OVER。
当然啦,个人的观点,得了我不治了呗。
嗯,当事人是可以不治,问题:你的命是你自己一个人的吗?你想不治就不治?
不经治疗就身亡,死者往矣,生者痛惜,一生追悔,总是在内心里追问如果当初治疗了会不会是另一种后果呢?这辈子甭想睡个安稳觉了。
特别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中年时期,不治?生存着的配偶如何面对父母,如何面对孩子?
钱嘛,散了还能挣回来;命嘛,有千万分之一可能都是要救的,因为死了不可能再重来;良心嘛,就此一次,再无机会弥补了。你说到底是治还是不治?肯定治,倾家荡产的治,能活多久活多久。这是患者家人的想法。
至于患者的想法,看着家里财产就因自己一个人的原因刹时间灰飞,不自觉就要痛恨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拖累家人~~~~
别说我背话术,保险公司话术没教这些,亲身经历过的人,就会知道这个中滋味。
至于社保,我同事刚刚签了张50万重疾单回来,客户是军区的,是全部100%报销呢。问同事怎么收回来的单子,同事说是客户主动要求的。因为客户邻居的父亲得重病了,虽然医疗费用全报,可是自己还要买一些营养品啊,进口辅助药啊,一个月自己得掏上一万多近两万呢。把客户吓着了,主动要求买的。
另外,重疾险是定额给付,与社保范围用药这些规定无关。
社保报销,就跟社保范围用药有极大的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