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款为企业主解决工伤赔偿责任的险种。但选择保险重在条款,是赔付与否及足额的关键,而不是买一个险种的名字,简单了事。现市场上的雇主责任险有两种,一种是雇主工伤补充保险,一种是雇主责任险,他们的受益人都只有一个,就是雇主。一家企业在选择一个雇主责任险后,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已为企业将要承担的工伤经济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了。可其实不然,因为条款里面还有很多你所不知,代理人也从不指导你关注的地方,就是企业仍然还负有一定地赔偿责任。想更好地懂得如何补充企业经济赔偿责任,那就要首先更加清楚地理解社保要求企业法律上应承担的范围、比例是多少。没有对社保的完全了解,谈何补充?随便买个雇主责任险或雇主工伤补充保险?那是你不敬业,不尽责的行为,损害了雇主委托意愿,失职。
在员工发生工伤并评定伤残后,先由社保机构赔付后,再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14年赔偿基数4918元)、伤残津贴(受伤前工资60%)、营养费、非社保用药、转院费、护理费等。以上项目看起很多,其实最大金额赔付也就两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再看一下雇主条款第十条中的第二点:“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不包括五天)的,在此期间,经医院证明,每人/天按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赔偿工伤津贴,工伤医疗期满或确定伤残程度后停发,最长不超过1年。如经过医疗机构诊断确定为永久丧失全部/部分工作能力,按(一)款确定赔付金额,与应付工伤津贴合并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在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2014年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为620元,够吗?那就看社保要求企业标准又是多少呢?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例如,一个中级技工月工资为5000元,在发生工伤后休息5个月,住院2个月护理费用为8000元,假定医疗费用全部由社保报销。后经伤残评定为六级伤残,那我们一起看一下社保与企业分别赔偿标准为:
社保伤残赔付部分:医疗费用+78688元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小计78688元;
企业伤残赔付部分:15000+196720+8000+6000=225720元
1.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5000×60%)×5个月,小计15000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个月,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小计196720元;
3.护理费用8000元;
4.营养费用100元/天,住院60天,小计6000元;
此时,不妨可以拿出企业保单一看,对着条款上的赔付范围及比例,是否真的能够覆盖企业应该承担的金额呢?雇主责任险,原本是一个非常好的险种,在提供全面保障的同时,还能够真正地规避企业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