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触及到每个家庭的今天,很多习惯了公费医疗的人却仍不知道如何安排自己的医疗保险计划。一些人觉得既然有了社会医疗保险,就没必要再花钱买商业保险了;而另一些人走了相反的极端,买了许多种商业医疗保险,最后却发现和已有的社保保障相重复。那么,老百姓应该如何设计自己的医疗保险计划,做到既经济,又能得到最大的保障呢?
众所周知,社保的特点是“广覆盖,低保障”,它所能满足的只是人们最基本的一些医疗保障需求。例如在淄博,社保主要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院的门诊和买药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门诊有1000元的起付线,住院有700元的起付线。
对老百姓来说,社保能提供的医疗保障只是最基本的。社保对能报销的医疗项目和药品有严格的规定,很多项目不能报销。例如最常见的消炎药,社保药品目录中只包含了青霉素,而像先锋这样疗效更好的药品就不在报销之列,那些高价高效的进口药就更不会涵盖了。目前像癌症、重大器官移植这样的手术费用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最后,社保的报销都是事后的,而且对误工、营养品之类的费用都不覆盖。因此,一场大病仍然会给老百姓带来很重的负担。
既然社保只能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那么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就显得尤其重要了。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按赔付方式可以分为费用报销型和补贴给付型两种。
费用报销型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单据进行比例报销赔付,比如80%、90%或者100%的报销等,一般报销范围都同社保一样,比较昂贵的药品或进口药品是不予报销的(目前首创安泰人寿保险公司的一款医疗报销型险种,不论什么药品,只要是合理且必须的,都予以报销)。如果您有社保,再加上这类的险种,在社保报销以后,余额基本都可以用这类险种报销了(不超过额度基本都可以100%报销了)。
补贴给付型保险的赔付金额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投保人不需要提供发票,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给付条件就会对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额度进行赔付,不和社保报销的部分发生重叠。如,重大疾病类保险、住院定额类保险等。
举例说明社保和商业保险的结合的好处:
张先生因癌症住院治疗,住院30天,一共花费了20万元,其中10万为社保范围内的用药。
如果他只参加了社保保障,那么在出院后社保能报销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80%,即8万元,剩下的13万元需要自己支付。
如果他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会给其给付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这样就还剩下3万元自付。
如果他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费用报销型商业医疗保险,80%报销比例,那么剩余的3万如果都是社保范围内的,拿到保险公司也就可以报销剩余的3万元了(如果不超过每次报销的额度)。
如果他购买了住院定额保险,保险责任是住院期间每天补助300元,那么保险公司将补助:300元 * 30天=9000元,那么张先生可以用这笔钱购买一些营养品补补身子或做些其他对病情有益的事情。
有社保得情况下:
张先生得到了:8万元的社保报销,3万元的商业报销,10万元的大病陪付,住院定额赔付9000元的补助,共计:21.9万元的保险金,而张先生总共花费了20万元。
如果张先生没有社保仅有商业保险的情况下:
张先生可以得到:10万元 * 80% = 8万元,重大疾病赔付10万元,住院定额赔付9000元的补助,共计:18.9万元,剩余1.1万元需要自己承担。
很明显,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搭配可以给投保人带来更加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