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少儿医保的原则为“保大病”,主要解决学生及婴幼儿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到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已得大病的孩子,符合条件仍可参保。
城镇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每人每年参保筹资标准100元,初定家庭自缴50元,政府承担50元。
一、适用对象
城镇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二、保障时间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少儿医保年度。
三、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参保筹资标准100元,初定家庭自缴50元,政府承担50元。
四、报销标准
凡参保学生及婴幼儿每人每年超出65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7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