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商业意外险是为了区分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或其他是责任保险。商业意外险是由社会个体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投保的。
因为现在国家劳动者保护制度相对完善,绝大多数的企事业单位都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因此,有些人就有了个错误的人识,认为商业意外险无足轻重,再投上就是浪费。其实这是因为还没有正确了解投保商业意外险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社保的工伤保险主要是死亡和残疾赔付,但是赔偿数额也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赔付的,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提供主要生活 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赔偿数额受各地经济条件的影响,多少不一。无法有效解决劳动者工伤死亡、致残之后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
而且,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只是针对的劳动者工作时间和特定场合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而意外事故却是无处不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只是工伤保险是远远满足不了生活中防范各类伤害的需求的。所以说商业意外险是生活平安的基础,是必买的险种。请尽快投保商业意外险,弥补意外伤亡、残疾保障不足的缺口!
资料引用自2011年《劳动法》关于工伤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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