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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险推动寿险业发展

2012-02-16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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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的划分标准,我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200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计算出全国60岁以上人口 1.6亿[1],占总人口的12.3%[2],想必到2020年60岁人口将超过预期的17.2%。中国未富先老的现状使中国的养老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压力。

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养老保险是由寿险与年金保险结合而成,这种结合使人寿保险能满足多方面的需要,有助于寿险业务的普及和发展。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养老保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险体系补充作用将越加明显。

商业养老险具有广阔空间

目前中国城镇职工解决养老问题的途径主要还是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主,有部分人参加了企业年金或个人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截至2006年底,2.8亿城镇就业人口中,基本养老保险仅覆盖1.88亿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5374万人,仅占农村人口总数的7.22%。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发展趋势,政府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财政支出必然突增,这将直接导致政府负担的加重。为了减轻政府在养老支出方面的财政负担,应付人口老龄化,可以采取适当地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或者提高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率。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呈现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的现状,从其低水平、广覆盖的目标来看,提高养老金缴费率必然加重参保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这也无疑会挫伤企业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广覆盖的目标。如果政府考虑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在没有其他补充养老保险的情况下,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长,社会成员对退休后的生活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较低的保障标准将不足以满足职工退休后的经济需求,因此被降低的这部分应该有补充养老保险来替代,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首当其冲应该承担起其补充作用。我国企业年金自建立以来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目前却遭遇到发展的瓶颈。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规定企业在缴足社会保险费用后方能建立企业年金,这使得很多由于企业资金规模较小没有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企业没有资格建立企业年金,目前只有少数国有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并且由于规定企业年金的建立是按照自愿的原则建立,所以也有很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在一些地区存在政策支持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都直接影响了企业年金发挥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作用。这就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商业养老险将推动寿险业发展

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市场行为,经营方法灵活,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险种和领取保费时间。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相对基本养老保险要高些,保障水平自然也高。个人投资能力低和投资渠道不畅,特别是在负利率情况下个人储蓄无法实现保值增值,而商业养老保险不仅起到帮助年轻人有计划地为晚年生活强制储蓄的作用,还较好解决了资金保值增值的问题。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有利于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缓解政府在老龄化下的养老压力,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为投保人晚年生活提供了经济保障。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偏低。我国人均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大约是431元,仅为国际上的10%左右,为美国的1/70。可见,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其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出来。人寿保险使老有所养的中国社会制度转型,使传统的完全依赖国家、单位的养老制度发生变化,人们已经意识要靠自己保障晚年的生活。在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下,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各界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保险业要发展养老险,不仅需要保险机构走专业化的经营道路,还需要相关部门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必然带动整个寿险业的迅猛发展,寿险业的发展机遇已经到来。

[1]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5,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54902人(抽样比为0.966‰)

[2]  2004年总人口129988万人(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人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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