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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不可缺少 补充作用需强化

2012-04-0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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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炉的“新医改方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众对基本医疗以外的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那么各位业内人士和消费者又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4月6日,新出炉的“新医改方案”将购买商业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把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同时将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降低民众看病的自付比例,提高基本医疗的保障水平。面对新医改方案的出台,有些人士认为,其似乎在无形中降低了民众对基本医疗以外的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消费者会不会因新医改的实施不再购买商业保险?对此,本报记者日前走访江门保险界资深人士,了解相关情况。

业内

商业险不可缺少

江门保险业资深人士陈女士告诉记者,新医改方案有很多亮点,比如在未来3年,国家将使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主要指城镇非就业人群)医保和新农合三大公立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到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两项医保的最高报销水平(即“封顶线”)已经锁定,为人均收入的6倍。同时,新医改方案还提出“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这对商业保险机构来说是新的机会。

但是,目前国情决定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广覆盖”。这就意味着我们享有的医疗保险面临不少的限制,比如说,社保医疗报销数额上的限制,简单讲就是“下有门槛费,上有封顶线”。另外,在报销范围上也有限制,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社会医保报销范围之内。“举个例子,我一个朋友因意外住院,花去了医疗费共5000多元,但最后医保只给她报了3000元,她自己还要负担2000元的费用。”陈女士说道,新医改方案出台后,社会医疗保障更加完善,但商业险仍是不可缺少的.

市民

商业险补充作用需强化

市民肖先生购买商业意外医疗险已经有近10年,今年年初,他因意外住院治疗,住了10多天的医院共花费4800多元。肖先生本以为自己即有社保又有商业保险,应该不用担心医疗费问题,没想到最后社保报销了3000元,商业保险报销了800元,肖先生还要自己掏出1000元的费用。

“商业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他们的报销范围和社保大致雷同,也就是社保报的他们也报,社保不报的他们也不报,补充作用很有限。”肖先生告诉记者。

对此,保险专家张小姐表示,每个保险公司的商业意外医疗险条款都不相同,比如有些意外险有规定80%的比例赔付,有的规定200元以下免赔等,因此,市民在购买时要详细看清楚合同条款,尤其是免责部分,以免理赔时发生纠纷。如果市民在对照保险条款后仍认为理赔不合理,还可以再申述,以便争取更多合法权益。

那么随着医改的推进,市民在购买商业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保险专家建议:首先,费用报销型产品不要重复购买,尽可能多增加一些津贴型保险,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部分医疗费;其次,考虑意外医疗险,意外医疗除工伤外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商业险可以起到补充作用,节约医保个人账户;第三,应配置较高额度的重大疾病保险,以避免因一人患重疾给全家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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