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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执法不惑,互联网企业法治意识迎考验

2020-12-163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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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投资、阅文集团、丰巢网络三家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做出行政处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投资、阅文集团、丰巢网络三家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做出行政处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尽管相对于这三家企业的知名度和规模,50万元的罚款数额可能并不算高,但是罚单所释放出的信号却十分明确。这就是《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国有或民营企业,互联网企业也不例外。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各种创新应用层出不穷。这些创新应用在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经济活力的同时,也极大地丰富和便利了老百姓的生活。

在各种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激烈的市场竞争。正是这种竞争造就了今天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经济,也直接或间接地带动了无数新需求和新供给。

竞争中总有输赢,市场决定胜负。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在这个市场上,资源正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而随之而来的是对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举报日益增加,带来了一些隐忧。

垄断阻碍了公平,压制了创新。

所有竞争者都必须牢记,公平竞争是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鼓励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近年来,随着《反垄断法》修订的推动,《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以及多项反垄断规章和指南的出台,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变得更加完善,也更具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

互联网行业并非法外之地,其健康发展需要遵守法律;而另一方面,只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互联网企业的经营创新才能迈向更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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