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税优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在京成功举办

2015-01-2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国家为什么出台税优健康保险产品 答:这就说明国家支持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是必须品,人均一份保险是国家的政策<br />问:新华保险怎么没有进入具有健康险税优政策的公司呀? 答:太平洋保险有资格承保税优健康险,真诚为您服务<br />问:新华保险怎么没有进入具有健康险税优政策的公司呀? 答:平安世界第二大金融公司<br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准确理解和掌握健康保险税优政策,推动健康保险发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近日在北京举办了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税优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共有来自各会员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230余人参加。     2014年,中保协受财政部税政司委托,在保监会的指导下,中保协成立了专项课题组,具体承担了商业健康保险税优政策国际比较研究工作,并提出了切合我国国情的政策建议,为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15年,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为促进各试点地区对于政策的掌握和运用,在进行了大量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中保协及时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     在培训班的致辞中,中保协秘书长助理李晓武强调,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等配套政策的出台,是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地托举民生,为商业健康保险的更好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中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健康保险处副处长孙东雅指出商业健康保险要做到提高群众的医疗水平,满足多层次的保障需要,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培训活动中,孙东雅对健康保险税优政策制定的背景、意义、细则及相关落实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也提出了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经营的三个要求,一是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管理。二是税优健康保险不得以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而拒保;三是保证续保。     根据课程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尤笑宇讲授了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的相关问题,并从试点地区、符合规定的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商业健康保险应获得税优识别码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着重强调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险公司、商业健康险信息四个平台的主要责任。     本次培训班也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朱青教授、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身与健康险副总裁张琳女士、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助理段继周先生、好人生集团创始人汤子欧先生分别就三支柱:医疗保障改革的方向、从保险机构的角度探讨健康险税优产品、中国保信健康险平台及税优业务介绍、税优环境下健康险创新发展的驱动力等内容与参训学员进行交流与分享。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