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医保帐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这是太平洋寿险苏州分公司和当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最近合作开展的一项便民服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市参保人员大病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和抵御重疾风险能力,太平洋寿险苏州分公司日前和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署协议,共推苏州“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合作计划”。根据这份协议,从5月1日起,苏州市沧浪、平江、金阊、高新区往年医保账户余额在3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均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惠民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成为苏州市医保新政策的首批受益者。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相关文件指出,要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市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这家分公司把握机遇,迅速研析当前深化医改精神,利用专业所长,积极与苏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商,主动呼应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创新,针对市民实际需求,着力解决承保中的多项技术难题,提出了“合作计划”和相关实务运作流程,有效强化了商业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突破性延伸了商业保险业务范畴。这一先行先试举措,对贯彻医改精神,通过政企联手发挥不同保险主体互补作用提供了新鲜经验。
根据约定,苏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往年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可分别将1000元和2000元限额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