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改,早在今年的6月开始了第一批试点,试点地区是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地区,而第二批试点则是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地区。于2016年的1月1日全面实施,根据车险费改的最新政策通知,我们要如何在新的一年里购买汽车保险才最划算呢?
示范条款更完善
发生车险事故后,车主既可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再将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也进一步简化,投保时按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赔偿时,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综合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扩大了保险责任,保障更全面,也更加人性化。将“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了承保范围;删减了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盗抢险删除5项责任免除;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等以往需投保了附加险才能获赔的事项,现在都纳入了主险保险责任。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沙尘暴等自然灾害,车上人员及车载货物意外撞击导致的损失可获得赔偿;投保了专项附加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绝对免赔。
保险行业会怎么变?
此次改革的一大核心是将保险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将产品选择权交给车主,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过去,保险公司使用统一的条款费率开展车险经营活动,在有助于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市场秩序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意识和潜力。”四川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就是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精神,提升保险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据业内人士分析,过去在统一的条款费率管理体制下,商业车险市场的竞争主要靠成本推动,靠高佣金、高回扣、低费率抢占市场。而车险改革之后,市场竞争就是包括公司品牌、销售渠道、风险定价、成本控制、理赔服务、人才培养在内的全方位良性竞争。这种良性竞争可以让具备精准的定价能力、出色的风险遴选能力、高超的成本控制能力和有效的风险防范能力的公司脱颖而出,同时还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提高车险的覆盖率。
费率与风险更匹配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的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长期以来,商业车险保费以新车购置价为重要定价因素,频繁出险的车主与长期不出险的车主保费差异不大,低风险车主无形中为高风险车主买了单。改革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对于连续3年甚至5年都没有出险的车辆,产险公司给出的车险优惠幅度可能会更大,5折甚至接近4折都有可能;反之,车险费率就有可能大幅度提高,出险两次的无赔款优待系数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上浮2倍。同时引入“零整比”的概念,同样价格的两款机动车,将会由于其零配件价格差异,导致保费有所区别。保险公司也将拥有更多自主定价权。一是取消车险费率总体优惠幅度不超过7折的规定;二是新增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各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优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