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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代车险市场

2015-08-10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随着我国各个城市汽车保有量的逐渐增加,车险也成为了朝阳行业,很多车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崛起,竞争越来越激烈。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不断提高,商业车险的业务规模也在稳步扩大,在分散交通事故风险、提供经济损失补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社会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就在商业车险风险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理赔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的同时,商业车险市场的体制机制问题却依旧存在,尤其是商业车险产品和服务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愈发突出。
今年年初,保监会开始提速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步伐。2月,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商业车险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中保协几次修改车险示范条款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最终形成了基本条款、综合条款等。3月,保监会出台6省市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中保协负责拟订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和保费行业基准,建立商业车险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自4月起试点当地险企可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还可在试点地区实行示范条款与创新型产品并行的做法。
如此,把车险产品的制定权交给行业,不仅能够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动力,而且能够促进费率公平、拓宽保障范围,从而强化消费者利益保护。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认为,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仅可以促进费率公平,而且新的费率形成机制将使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低风险车主将得到更多的费率优惠。
按照预期,车险费率改革后,车险将按车型而非目前的新车购置价来定价。两款车即便市场价格相同,但可能车险价格相差甚远,零整比越高的车型车险价格越高,而且车险价格与车主的驾驶行为相关,多次出险者、交通违法者等可能面临车险费率上浮的风险。北京保监局局长郭左践透露,今年北京将深入完善费率浮动机制,增加新的挂钩因素,如驾驶习惯、违章次数、车型等,使商业车险费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目前高达9成的车险业务亏损企业,不断攀升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人工成本、人伤医疗成本以及激烈竞争下不断上涨的渠道费用等,正在形成车险综合成本率的持续攀升。对财产保险公司而言,车险业务占到财产险保费收入的70%,是财险公司兵家必争之地,然而车险业务普亏,险企盈利举步维艰,车险业务如何突围、费率市场化会否是车险业务起死回生的良药还有待考验。正如中国太保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劲夫所言,综合成本率上升是业内趋势,只有个别大型财险公司有规模优势,才能得以改善,中型财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大多高于100%。
显然,车险经营中不仅各方面成本不断提高,风险管控难度也越来越大。
按照保监会制定的建立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将由中保协按照大数法则要求,建立财产保险行业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为财产保险公司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提供参考,同时赋予财产保险公司一定的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由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基准附加保费,合理确定自主费率调整系数及其调整标准。同时,鼓励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
既然车险费率改革把产品定价权交给了保险公司,把产品选择权交给了广大消费者,如何“玩转”这个万亿级潜力的大市场,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商业车险保障和服务,满足社会公众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是车险行业需要考虑和亟待研究的问题,车险市场格局的重新洗牌也日益迫近。
实际上,以电话销售、网络销售为主的创新销售方式,正在拉低车险平均费率水平。一季度,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电话销售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37亿元,同比增长4.8%;互联网销售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59.1亿元,同比增长68.6%,分别占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比例的15.8%和10.6%,同比分别下降1.4个百分点和上升3.4个百分点。一季度车险业务平均费率水平为0.59%,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较年初下降0.05个百分点。
由此来看,未来车险市场的竞争将转变为包括公司品牌、销售渠道、风险定价、成本控制、理赔服务、人才培养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竞争。随着车险费率市场化渐行渐近,要想“玩转”规模还在不断增大、主体还在不断增多的车险市场,转变竞争模式,提升竞争力,给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显然不能再停留在口号上。同时还需要对车险保费给予一定的束缚与规定,杜绝某些保险公司以高回扣、高手续费拼抢车险市场,整顿市场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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