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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费率改革 让车主享受实惠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2015-08-2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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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自今年6月启动以来,75.74%的低风险客户商业车险保费下降,24.26%的车主由于多次出险及其他原因,保费高于去年同期。改革后出险率低的车辆享受的无赔款优待折扣系数加大,驾驶习惯良好、出险频率低的车主保费大幅度降低,对于驾驶习惯差、出险频率高的车主,保费则有可能上升。

5月20日,阳光财产保险广西柳州中心支公司出具商业车险改革后的第一张保单,商业车险改革正式落地,它标志着保险业在推进市场化改革方面又迈出了坚实平稳的一步。

早上8点多,黄国樑冒着暴雨前来续保。他是柳工集团的一名普通退休员工,2014年6月在阳光保险为自己的私家车斯柯达昊锐投保了商业车险,保费为2611元。因为车险保单马上就要到期,来公司续保,意外赶上了商业车险改革后的第一单。因为近两年无出险记录,商业车险改革后,黄国樑今年的保费降为2383元。

“商业车险改革体现了公平合理原则,让遵章守纪的车主得到了实惠。改革将促使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拿到新保单后,黄国樑对记者说。

商业车险改革并不意味着保费都会减少,也有上涨的情况。记者采访了现场购买车险的车主李某,由于去年有多次理赔,相应系数上调,所以导致保费上涨较大。在了解了保费变化的原因后,他表示了对车险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并表示以后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今年争取不出险,续保时享受优惠。

记者从阳光产险广西分公司了解到,截至下午6点,当天续保客户保费上涨的占24%,保费下降的占76%。

今年2月,保监会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改革。3月,保监会确定了试点地区及改革步骤,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广西、黑龙江、山东、青岛、陕西、重庆6地被定为试点地区。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形成机制,形成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的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建立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建立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形成、调整机制,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建立对条款费率的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广西车险市场以规模小、效益好为特点,2014年广西承保汽车405万辆,其中有186万辆机动车购买了商业车险,理赔报案118万件,赔付金额32.9亿元,同比增长26.59%。作为6个试点地区之一,广西保监局为商业车险改革顺利落地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广西保监局局长朱衍生对记者说,在保监会的领导下,保监局制定了《广西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开展商业车险的保险公司做好数据测算、完成相关制度建设、系统改造、人员培训等工作,并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对全区19家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系统验收。此外,保监局还加强宣传,提升消费者对新条款费率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试点阶段,我们将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动态监控和调整机制,加强并改进非现场和现场监管,强化偿付能力刚性约束。” 朱衍生说,广西保监局将及时跟踪评估和研究分析改革试点实施效果,总结广西改革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为车险改革在全国推行提供借鉴。

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对记者说,改革初期,公司采用行业示范条款,未来将积极探索商业车险创新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细致、全面的风险保障。此外,阳光保险将积极贯彻监管部门要求,让低风险车主享受到更多的费率优惠的同时,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水平,让客户切实感受到商业车险改革带来的好处。

李科说, 2014年初,阳光保险先后启动了100%互联网化项目与定价精细化项目,为顺利对接商业车险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行业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具体方案以来,公司投入大量的IT核心资源,目前公司后台系统准备已全面完成,可从承保、理赔、财务、客服等全方面支撑改革试点的需要。

总体而言,改革后的行业示范性条款保障范围更加宽泛,例如车辆未上牌情况下出险、车上货物或者人员意外撞击导致车损的均可获赔,第三者是直系亲属的也可在第三者责任险项下赔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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