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充分发挥保障功能

2012-05-228次浏览
小新客服
目前,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消费者购买了保险产品。有许多消费者购买了人寿保险产品,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并注意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各项条款,明确保险产品的保障。

人保寿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建日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黑龙江省金融业:信心 变革 跨越》为主题的座谈会上表示,保险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行业,应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发挥保障功能,服务经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两个大局。

在接受采访时,张建说,首先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弥补社会基本保险保障的不足。据统计,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40.5%和37.2%,保障程度明显不足。在社会基本养老、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商业保险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提供更高更全面的保障程度。二是有效解决特定群体的保障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黑龙江省一些非正规就业的社会群体、城镇非就业人口、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等群体的保障问题,在没有有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前,完全可以通过积极的制度设计,通过商业保险机制予以解决。三是通过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在基本社会保障基础上提升人们的保障程度和水平,努力使人们贫有所济、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灾有所救,从而把更多的预防性储蓄投入到即期消费,带动整个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服务“新农村”建设。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商业保险的进入,对于分散风险、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一是鼓励发展农村养老保险,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积极推动农民工的相关保险,为农民工的流动、就业和工伤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促进农村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二是鼓励发展农村特殊群体保险。中国人保寿险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在参与改善民生中创机遇,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拓市场,积极承保了农村“三职干部保险”达2万人次,覆盖了黑龙江省近70%的农村,有力保障农村干部的人身风险,促进党的基层政权的稳定。三是鼓励发展小额农贷保险,优化信贷市场环境。农村小额信贷投放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户的积极拥护,但目前由于受到农村信贷环境影响,存在着放得不敢放、贷得不敢贷的问题,信贷支持功能日趋弱化。政府应鼓励支持商业保险介入,为农民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条款简单的小额保险,保障农民的还贷能力,促进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三是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保障黑龙江省特殊行业发展。黑龙江省是资源大省,目前形成了大农业、大煤炭、大矿山、大油田、大森林为主体的多元化资源型产业格局。然而商业保险在煤炭挖掘、矿产开发、林业采伐、石油开采、建筑工程等高危行业的覆盖面却很低,保障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例如煤炭开采业,全省现有地方煤矿1392个,雇主责任保险参保率仅为10.2%。在鹤岗新兴煤矿“11.21”矿难中遇难的108人当中也只有8人投保了人身保险,投保人数仅占7.4%。政府应在上述高危行业建立相应的保险机制,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保障经济发展。一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商业保险体系为主体,探索建立黑龙江省财政支持的多层次、多方位巨灾保险保障模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巨灾风险分担网络。二是建立健全高危行业保险相关制度。建议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为高危行业建立统保制度,对易发巨灾风险采取人身和财产强制性保险,并提供一定财税支持,化解生产经营风险。三是做好巨灾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借鉴开展政策性保险的经验,结合地方财政和被保障人的投入,以单个类型风险的巨灾保险保障机制为突破点,积累经验,逐步扩大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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