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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纳入医保商业险依然必不可少

2012-03-12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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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深圳、珠海之后,自今年6月1日起,广州也正式将近百万名广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纳入医保体系,彻底改变了过去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少儿保障缺席”的局面。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广东全省儿童都将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普惠政策。

孩子有了医保,家长是否就可高枕无忧呢?对此,保险专家提醒,社会医疗具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根据已推行的少儿医疗保险政策,国家提供给儿童的医疗保障,只能解决最基本的、部分的儿童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家长们对孩子医疗方面的保障仍然不应掉以轻心,应考虑通过商业医疗保险补足社会医保不能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或通过购买给付型的商业少儿医疗保险来获得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

商业险可弥补医保保障不足

“作为一项国家福利政策,医保具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少儿医保也是一样,只能提供最基本的儿童医疗保障。”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单纯的少儿社会保险存在以下缺口:无身故与残疾给付;无自费药,手术费的自费器材的赔付;无身故全残的保费豁免;无床位及膳食费用的补助;保障范围有限制;无交通事故等有赔偿责任的事故赔偿。

以去年深圳市出台的少儿医保制度为例,年缴费75元,参保后少儿发生的住院和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最高保障20万元,额度不小,但是,5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仅为75%,20万元的费用可报销90%,年度最高支付20万元。

而广州新的居民医保规定,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只要缴纳80元/人·年,便可参保,同时由政府资助80元/人·年。参保未成年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按70%的标准支付;到其他医疗机构按4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有了医保之后,再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二者并不冲突,商业保险可以弥补医保不足的问题。”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孩子成长过程中,主要面临两类医疗风险,与之相对应的,家长们有两类医疗费用需要重点考虑。一类是平日里因小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而另一类则是孩子患上重大疾病等产生的较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家长们,仍应该考虑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将孩子的医疗保障做足。

投保少儿险应有所侧重

很多家长爱子心切,在为孩子投保时都崇尚越多越好,一心想为子女提供最全面的保障。事实上,目前我国除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大城市儿童的寿险总额以10万元为上限,其他地区都不得超过5万元。因此,保费不需要投入过多,尤其是有了医保之后,家长在为孩子投保时更应有所侧重。

“保险的一个原则是‘补偿原则’,如果同时可以由医保和商业险报销相关费用,那么报销总和要符合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的规定,投保人不得从中牟利。”中国人寿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按比例报销型的商业保险,不存在“双重享受”问题。比如,某女士小孩如果患病住院,且刚好属于商业保险所指定的重病,住院花了医疗费1万元,按照居民医保的规定,报销了七成约7000元后,余下的3000元,可继续向商业保险索赔,按约定的比例报销。 

而对于补助型的商业保险,则可不受居民医保待遇影响。上述人士举例说,比如某小孩买了补助型商业保险,每年交500元,住院从第三天开始,一天可补助150元。这位小孩按一年80元交费参加了广州居民医保之后,假定其因阑尾炎入院,按目前广州的医疗消费水平,一天可能要花1000元左右。则除按居民医保规定可报六至八成外,商业保险每天150元的待遇可照报不误。

“为孩子购买保险时应先考虑意外险、医疗险、重大疾病险等保障型保险,在此基础之上,如果具备经济实力,家长可再考虑购买教育类保险。”友邦保险专家建议,对于已享受或即将可享受到儿童基本医疗保障的家长来说,投保的策略则是,在以少量的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补足社保不足的基础上,重点投保津贴型医疗险或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少儿险应重视“保费豁免”条款

对一个孩子来说,一份保单提供的是一生的呵护。但父母永远是孩子的“第一保险人”,因此,在为孩子投保前,父母也应做好充分的保险保障,这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孩子负责。

而为孩子购买的保险,也可通过“保费豁免”条款来规避风险。孩子保险的经济来源是父母,一旦投保人(父亲或母亲)不幸身故或因规定的原因(如发生重大意外或罹患重疾)丧失缴费能力时,有了“保费豁免”,保险公司就将免去投保人之后所要缴纳的保费,而孩子教育金的领取却丝毫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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