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1月23日讯,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无锡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有所增加。据悉,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待遇将在12月份补发到位。
据了解,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后,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对于增加额不足下列金额的按下列标准调整:一级265元,二级255元,三级245元,四级235元。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差额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
另外,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增加后未达到下列享受标准的调整至下列标准:完全护理依赖2478元,大部分护理依赖1982元,部分护理依赖148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增加额不足85元的按85元调整。
在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上调后,众多工伤伤残人员将享受到更有保障的补贴待遇,对人们的生活有着积极保障作用。同时也将促进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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