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大庆市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2014-09-065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大庆油田工伤待遇有何规定 答:分级的。去网上查,好像是十个档次。<br />问:大庆油田伤残职工为什么不给陪雇主责任保险 答:雇主责任保险是商业保险,是企业自愿的,不是强制性规定的。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是依据《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必须参加的,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br />问:大庆市月工资2800工伤八级伤残能陪多少钱 答:按照标准算一下吧,网上都能查到,估计不会超过2万,话说八级伤残太低了,应该没有多少钱<br />

大庆市上调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上调伤残津贴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也相应提高了。
  伤残津贴上调了
  2010年1月1日起,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70元;5至6级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此次调整后,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仍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即市区680元/月、四县420元/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至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抚恤金涨了
  工作人员介绍, 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存在生活护理依赖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也上调了。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决定的。
  本次调整中,大庆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由1900元上涨到2500元,根据政策规定,上涨后的一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50%=1250元;二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40%=1000元;三级生活护理费标准为:2500元×30%=750元。
  另外,对去年12月31日前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人员,调整抚恤金标准。其中,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9元,其他家属每人每月增加102元。
  哪些人员不在发放范围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伤残津贴发放不包括退休人员和还没退出岗位,仍在单位按月领工资的人员。
  根据政策规定,员工在因工受伤后,退出工作岗位,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会为其支付伤残津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不能再享受伤残津贴,只能享受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
  另外,员工因工受伤后,没有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在单位按月领取工资的,也不能享受伤残津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介绍,伤残津贴必须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同步同比例调整,因今年年初大庆市上调了退休金,所以伤残津贴才会随之上调。这些增发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抚恤金(包括1月份、2月份)将在本月底前发放。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